卡种对比: 相同
2026年2月13日
德州扑克高胜率打法详细分析,关乎手牌概率
2026年2月13日沿着网络技术发展的轨迹,扑克游戏被迁移到了线上范畴,与之相伴而生的是棋牌游戏APP以及网页,就此诞生。有一部分人觉得,凭借打着“德州扑克”这类竞技游戏的旗号,去开展线上赌博行为从而能够躲开法律的惩处措施处罚行为。可是他们没有料想到,这样的行径名义上被称作游戏,实际上本质是赌博行为,已经触碰侵犯了法律的红线界限。
近来,上海市长宁区的人民法院开展了关于一个以获取利益为目标进行聚众赌博行为的刑事案件的审理,并针对被告人顾某某以及李某某以赌博罪名作出了刑事方面的判决。

案情回顾
存在一个名为“某某扑克”的境外赌博网站平台,其玩法主要是德州扑克,在这个平台上,参与赌博的人能够自行进行“积分”的兑换来增加分数,并且把“积分”当作筹码直接于平台开展赌博活动,而通过赌博赢得的“积分”,既能够转手卖给其他参与赌博的人,又能够经由平台进行“兑换”从而实现提现,该平台人民币与“积分”的兑换比例是1比1,同时平台会针对参与赌博的人每次下注抽取百分之五的费用。
2023年6月开始,顾某某于该“某某扑克”网站创建“战队”,(此战队类似俱乐部),组织并发展别的赌客成为战队成员,以德州扑克方式开展赌博。按照平台规则,平台会把部分该战队成员在平台赌博的“抽水款”返还给战队管理人。顾某某又将平台返回的“抽水款”还给战队成员,借此进一步达成增加战队人气、聚拢赌客的目的。另外,顾某某雇佣李某某当作战队客服实施日常管理。依据统计结果来看,顾某某名下那个被称作“战队”的组织,总计获取了抽水返利,金额达到人民币34万余元。
2024年11月,公安机关抓获了被告人顾某某,公安机关还抓获了被告人李某某。在对案件进行审理的期间,被告人顾某某将全部违法所得退缴了。
人民法院裁判
长宁区人民法院经过审理得出这样的认定,被告人顾某某、李某某,是以营利作为目的而展开聚众赌博行为的,他们的这种行为已经构成了赌博罪。其中,被告人顾某某在整个犯罪过程里起到的是主要作用,所以属于主犯。被告人顾某某、李某某在到案之后,能够如实供述自身的罪行,并且自愿对自己的罪行表示认罪认罚,被告人顾某某还退出了违法所得,依据法律规定,他们均被予以从轻处罚,并且针对被告人李某某适用了缓刑。
综上所述,对那名为被告人的顾某某,判处其有期徒刑一年,同时还要对其处以罚金人民币四万元;对于被告人李某某,判处有期徒刑十个月,缓期执行一年,并且也要对其处以罚金人民币一万元;作案所使用的工具要予以没收,违法所获得的钱财要予以追缴。
宣判后,两被告人均未提出上诉,判决已经发生法律效力。
法官说法
在此案件当中,存在一种活动,它有着“德州扑克”这种竞技娱乐的表象,然而,它却有着以“积分兑换现金”作为核心运作方式的情况,并且,从本质上来说,它已然具备了赌博所拥有的特征。
招揽玩家参与营利性扑克游戏是聚众赌博的行为
“以营利为目的,聚众赌博或者以赌博为业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 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乃《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零三条第一款所规定的内容。在本案里,顾某某为了赚取赌博平台的抽水,借助微信群去招揽赌客加入其战队,还承诺会向战队成员返现,以此来聚拢更多赌客加入其战队。而其行为从本质上来说德信竞技,是在发展、聚拢赌客参与网络赌博,并且从中抽头渔利。顾某某的行为在主观上有着营利的目的,抽头渔利的金额达到了人民币34万余元,已然达到了赌博罪的入罪标准。受雇佣而为赌客充值上下分的被告人李某某,是属于从犯的。法院依据顾某某以及李某某的犯罪事实,结合情节,依法作出了上述判决。
如何辨别娱乐活动与赌博活动的界限?
我国存在着广大爱好麻将、扑克等棋牌游戏的群体,伴随互联网发展,网络棋牌游戏平台不断涌现。以麻将、扑克形式进行娱乐活动并无不妥,然而,一旦棋牌游戏的胜负结果和金钱结算相挂钩,那就得警惕所谓“游戏”是不是网络赌博,区分的关键在于参与者有没有把财物当作赌注并且具备以小博大的特性。一旦参与者身份不小心从“玩家”转变成“赌客”,这一质的变化就会带来相应负面后果。请拒绝参与任何形式的赌博活动,躲开误入歧途的可能,不管赌博形式怎样翻新,无论其是在线上,还是在线下。
法条链接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三百零三条,第一款,规定,以,营利,为目的,进行,聚众,赌博,或者,以,赌博,为业,的,情形,会,被,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或者,管制,并且,要,处罚金。
主审法官

胡培莉
刑事审判庭 法官
本期作者

熊吉琛
刑事审判庭 法官助理

供稿 | 刑事审判庭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