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好胜之心,人之本性,古已有之,如《左传·昭公十年》所记:“但凡有血有肉之人,皆具争胜之心。” 。
到底怎样才可以,与此同时让人维持住那种自强不息的进取精神,还能够去改变争强斗狠的野蛮习性,这可是人类文明进步进程当中需要去解决的重要课题。至于人类历史上发明出来的各种各样的竞技活动,它的基本功能恰恰就在这里。
体育竞技把人作为动物时所具备的攻击性给消除了,它把战场上那种血腥屠杀转变成为体育场上关于体能、智慧以及意志的较量,而各类棋牌类比赛呢,又把人生的战场转移到斗室之中,在当中精心策划、指挥若定,决定胜负于当下,成功与失败的情况,瞬间就变幻无穷,它们在智慧和意志方面的比拼,一点儿都不比体育竞技差。
正是因为存在着这些呈现和平状态的竞技活动,人类所处的整个社会由此减少了不少在现实层面发生的拼杀以及出现争斗这种状况。竞技对于社会实现进步而言,所具备的功劳极大;竞技对于世界达成和平来说,所拥有的善意无比巨大。
然而,事物存在两面特性。于现实生活里,具备益智作用的棋牌类竞技,有时却沦为骗子肆意妄为,让人深陷其中无法自拔,以至于不从事生计,最终导致倾家荡产的赌场。
大伙都清楚,平常的游戏是有好处的,赌博是有坏处的,游戏是被法律允许的,赌博是违反法律的,有时还会构成犯罪。然而,随便哪一种竞技,它既能够当作有益的游戏,又能够被用作赌博,并且随便哪一种竞技举动,都是以输赢胜负作为目的的。
处于具体的竞技活动里,什么是合法的正常游戏,什么是违法的赌博,有时着实难以界定。特别是在当今网络电子时代,所谓新科技带来的新问题,其界限更是显得模模糊糊,不太清晰。而在现实当中,由于和人文伦理、社会秩序以及个人权利关联极大,又需要依据社会现实从理论方面予以充分论证,要对赌博和游戏确定具备可操作性的定性标准,以便有关部门的执法活动能够既合情又合理还合法,既维护了社会秩序和公序良俗,又不至于侵害到个人权益。
德州扑克集竞技与赌博于一体?
通常来讲,要是人们借由运用技术、凭借力量、依靠速度、动用智慧去获取胜利,那这便是竞技,然而要是借助运气、依据概率、通过机会来判定输赢,这就是赌博。对于胜利以及机遇的那种渴望同样是人类的本性,恰恰是人类的这一本性,构成了竞技和赌博的相同点,而且好像还让赌博与竞技的界限有着变得模糊的态势。既有技艺方面成分,又存在运气因素,既有智慧方面内容,又含有概率情况,这样的竞争,究竟是竞技呢?还是赌博呢?
德州扑克即是如此。
有着起源于20世纪初美国德克萨斯洛布斯镇这般情况的扑克游戏,在全球范围内,对数量极大的忠实玩家做到了吸引以及凝聚。其传入中国的时间,已很难去考证,不过能够确定的是,移动互联网的发展,极大地推动了德州扑克在中国的普及进程,各种各样的德州扑克电子棋牌游戏快速流行起来,使得更多的人能够在任何时候以及任何地点,在线上进行德州扑克这一游戏 。
参与德州扑克的玩家数量日益增多,与之相伴的是参与竞技比赛的职业牌手数量也在增长,诸如WPT、WSOP等大型商业赛事开展得热火朝天,每年WSOP主赛事无限注德州扑克的收视率甚至超出了NBA。然而同样,鉴于其作为棋牌游戏的天然特性,德州扑克也变成了赌博的媒介。自2017年以来,线下与线上德扑赌博的混乱状况成为各地执法部门重点打击的对象。
将风险与概率、策略与直觉、技艺与运气融合在一块儿,这属于德州扑克显著的特性,依据这样的特性,能不能得出德州扑克自身是把竞技与赌博融合起来的这个结论呢?很明显,答案是不行的。实际上,竞技以及赌博的界限并非是从技艺与运气的占比那儿来的。
什么是赌博活动?
《现代汉语词典》针对赌博给出的释义是,通过斗牌、掷色子那样的形式,以财物作为下注来比拼输赢。词典里头所阐述的“拿财物做注”以及“输赢财物”,才是致使赌博跟竞技形成明确界限的关键所在。
因而可以看出,将财物用作对输赢方面投入,用作投入的财物会依照比赛结果于参与者之间直接进行转移,如此这般的零和类游戏就是赌徒活动。
我国刑法当中的第303条作出规定,要是以营利作为目的,存在聚众赌博的情况,或者是以赌博作为职业的情形,那么会被判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也可能是拘役,又或者是管制,同时还要被处罚金。我国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所发布的《关于办理赌博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里面的第9条规定:“要是并非以营利作为目的,开展了带有少量财物输赢的娱乐活动德信竞技,以及提供棋牌室等娱乐场所仅仅收取正常的场所和服务费用的经营行为等相关情况,是不以赌博来论处的。”。
综上所述能够知道,构成赌博罪的前提条件,十分必要地要具备“以营利为目的”这种特别的主观要件,对于参与赌博的主体人群来讲,“以营利为目的”指的是借助拿财物当作赌注,也就是通常所说的赌资,从而有意识地去赢取其他参与赌博活动者的财物,进而致使财物在参与赌博者之间出现转移以及再次分配的情况,它恰好迎合了人们凭借较少的投入来获取较多财富,甚至是不通过劳动就获取财富的那种投机心理。对于组织赌博活动的人而言,“以营利为目的”即意味着通过组织开展赌博活动,从赢得胜利的人所赢取的财物中按照一定的比例抽取钱财,也就是正常所说的抽水,以此来获取带有赌资性质的经营收益。
如何厘清棋牌赌博与竞技的界限?
在现实情形当中,各个地方那些因为涉及赌博行为而被执法相关部门予以打击的德州扑克赌局,没有任何一个产生例外情况,全部都恰好踩到了这一条红线。
于线下,那些不法分子常常打着“德州扑克俱乐部”名头,去组织地下“现金局” ,每一场局都设有“局头” ,这些“局头”会提供场地 ,会组织牌局 ,会进行筹码兑换 ,还会从中抽水 ,它们中的一些甚至已然形成了严密之组织 。此方式不存在淘汰 状况 ,不存在排名情况 ,每一个筹码都与现金依比例挂钩 ,一旦输完毕便能够即刻购买新的筹码继续 ,与此同时 ,筹码也能够与“局头”进行反向操作兑换成现金 。
在网络线上范畴内,众多“局头”同样处于活跃状态。金币这种物品,它是在线上范畴内的棋牌游戏平台里,由游戏运营商所发行的一种虚拟货币形式代表之物,经由玩家以消耗虚拟币这种方式手段来展开对局。用户进行充值,这是获取金币最为直接且最为简单的途径方式。处于线上的“局头”,其主要发挥的作用功能是虚拟币的反向兑换,所以也被称作为“币商”。玩家于游戏之中所赢取获得的虚拟币,借助“币商”能够兑换成为现金;币商依靠虚拟币的买卖价差来获取利益利润,其获利的实质本质同样是抽水行为举动手段 。表面上瞧,玩家靠着并无价值的虚拟货币来开展游戏,然而实际上,在这般的在线赌局里,游戏平台皆跟币商存在关联,要不然,不会有任何一家币商乐意用现金去买下所谓的虚拟货币。
不管是在线下,还是在线上,由于“局头”及“币商”存在,借助筹码或者虚拟币的反向兑换,致使财富于玩家之间直接转移,还让“局头”“币商”从赢家赌资里通过抽水营利变为可能,这于实践当中成为执法部门判定德州扑克牌局是否涉赌的核心标准。
若是相反情形,即赛事由第三方组织,参与者于比赛里凭借技能、策略以及运气等诸多复杂因素获取排名。组织者依据比赛所产生的排名为优胜者颁发奖金或者奖品,而竞技赛事的运营所需费用与发放的奖金,乃是借助财政补贴、广告、门票、转播以及赞助等多种渠道的收入予以筹集达成,如上所述的整个过程就是竞技活动。
由是观之,赌博与竞技有着明确的界限。
实际上,不止德克萨斯州出现的扑克游戏,差不多每一款棋牌类游戏,都能够被用作赌博的工具。关键在于,怎样去监管、引导棋牌游戏整个产业朝着阳光化方向发展,切不可陷入用来进行赌博的境地,明确规则是最为重要的。在很长的时长距离里,斗地主这款游戏也曾被视作进行赌博的一种形式,不过借助制定详细游戏规则引导其以具备竞技状态的“二打一”形式再次出现的斗地主,已在2016年9月被国家体育总局正式增添到包含高智商、高智谋的竞技运动项目当中。2017年7月之时,武汉市公安局做了特定行为 ,它专门组织任用专人 ,使其对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内部规范性文件开展研究工作 ,在此基础得以明确 ,明确了麻将娱乐同麻将赌博之界限 ,这一举措达成新态势 ,让武汉市民进行打麻将行为时 ,出现不再提心吊胆状况 ,此情况备受社会各界给出好评 。
同样,以法治思维去把棋牌赌博跟棋牌竞技的界限理清是非常要紧的,只能明确了这二者的界限,才能够去制定规则,进而引导行业朝着正向发展 。
近日,中国网、人民网、新华网等主流媒体,刊发了一篇文章,这篇文章是清华大学经管商业模式创新研究中心主任朱武祥教授所写,关于电子棋牌游戏发展模式的研究,引发大家内心的共鸣。文章里面提到,针对德州扑克出现的不符合规范的情况,应当选择疏通而不是堵塞,要是一味地堵塞,只会让各种形式的线下赌博,像野草般滋生泛滥起来。然而,借助电竞把德州扑克游戏跟竞技进行有机融合,持续挖掘棋牌运动的竞技属性以及文化价值,依靠竞技所具备的技艺比拼功能、正向激励功能、法律规范功能等,给电子棋牌游戏产业注入正能量,有效压缩赌博的生存空间,如此才能够推动整个电子棋牌行业健康且有序地发展。
没有疑问,这对于德州扑克朝着竞技化发展,朝着阳光化迈进,朝着产业化前行来说,属于一个极为积极的信号呀。
(本文作者系中国政法大学比较法学研究院教授)



